关于选聘优秀青年教师、学生骨干担任学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2026年03月06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52691

各位青年师生: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吸纳优秀青年师生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根据工作安排,现面向全校优秀青年师生开展学校团委兼职副书记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把握民主、公开、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优选拔、从严管理,团委兼职副书记任期一般为一年,考核优秀、成绩突出者可适当延长任期。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思想品德优良,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观念强、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主动担当。

3.热爱共青团工作,了解共青团工作的基本规律和内容方法。

三、职位设置及基本资格

1.学校团委教师兼职副书记

     设教师兼职副书记1-2名。以学校一线青年教师为主,副高职称及以上,有共青团工作经验者优先,一般应为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

     设学生兼职副书记1-2名。一般应为在读研究生或本科毕业年级已获得免试攻读我校研究生资格的学生,曾担任校级主要学生干部、保留学籍辅导员或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四、相关政策

1.兼职副书记不占学校干部编制,不占团委干部职数,不对应行政级别。

2.对于教师兼职副书记中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者,应在职称评定、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对于学生兼职副书记中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者,由学校团委发放工作津贴,并在评优评先、培养实习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五、选拔程序

     采用学院推荐、征求意见、统筹酝酿、考察选拔、公示任命等程序开展,具体选聘工作由学校团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方案并实施。

    请有意愿申报的青年师生于2026年3月9日10:00前将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团委副书记推荐表》提交至bjjgtz2026@163.com邮箱,纸质版请在3月9日上午11:30前交至思东501-2梁老师处。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考核管理办法》

2.《北京交通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推荐表》

 

附件1-2.docx

共青团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