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3月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知
2026年01月07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25187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院研通[2024]6号),我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相关说明如下。

一、预答辩组织形式

1.预答辩日期及地点: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集中于311-13日在校内线下进行

2.预答辩专家组:预答辩专家由学院统一邀请。

二、预答辩工作流程及所需材料

1.预答辩申请:学生于2月27日向研究生科杜老师提交预答辩申请,杜老师邮箱yxdu@bjtu.edu.cn,须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

(1)预答辩申请书:模版详见附件3,其中学生、导师签名处可插入白底手签字扫描版,文件命名示例:21111111张三-预答辩申请书。

(2)预答辩意见书:模版详见附件4,其中导师签名处可插入白底手签字扫描版,且填写密切相关创新成果序号,文件命名示例:21111111张三-预答辩意见书。

(3)创新成果情况表:模版详见附件5,文件命名示例:21111111张三-创新成果情况表。

(4)有效创新成果:提交要求如下,文件命名示例:21111111张三-创新成果1。

---每个创新成果单独生成一个文件,文件命名序号与“创新成果情况表”对应。

---中文期刊论文为发表期刊的原件扫描件(不能为期刊官网或知网下载版本),必须包含期刊封面、目录和正文。

---ISTP会议、EI会议、EI期刊、SSCI、SCI论文需提供图书馆查询检索报告,并提供论文电子版原文。

(5)学位论文:用于查重、学位学位论文与创新成果密切相关性

审核、预答辩专家评审。

2.预答辩:具体分组情况将于预答辩前在学院官网发布通知。学生须携带以下纸质版材料到预答辩教室,均为A4双面打印,所需份数详见分组通知。

(1)学位论文:注意装订针不要翘起,以免划伤。研究方向须在入学当年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中选择。

(2)创新成果:按要求打印。

3.学院学位委员会讨论表决:预答辩实施淘汰制,经过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表决为不通过的,认定为预答辩不通过。

4.预答辩结果公示:预答辩结果由研究生科在学院官网公示,通过预答辩的学生方可申请本次学位论文送审等相关工作。

 

请同学们与导师积极沟通,预祝大家顺利通过!


1 通知与附件.rar

2 规定与要求.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