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硕、博士研究生学籍注册的通知
2016年07月20日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4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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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硕、博士研究生学籍注册的通知

 根据《北京交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精神,研究生院现就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硕、博士研究生学籍注册工作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及地点

1、时间:93日、94日(学院集中办理830-1130  1430-1700

2、地点:学硕和博士在经管研究生科SD502办理注册

二、注册人员:具有国家学籍的学术型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三、注册要求

      1、研究生本人携带学生证进行签字注册并登记联系电话,不得由他人代办。

      2、超过集中注册时限(93日、94)未注册者,必须在开学两周内(9月5日-9月16日)到研究生科进行补注册。

      3、无故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者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完成注册者,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四、相关说明

      1、 注册一律只接受本人持证办理,不接受代办。    

2、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在开学两周内(9月16日前)向学院提交书面请假条,说明请假事由。

      3、如因工作或其他原因需要留在外地进行科研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须在开学前与导师、学院联系,由导师在开学两周内向学院提交“研究生暂缓注册登记表(见附件)

4、对未按要求进行学籍注册的同学,学院将不再电话联系学生或导师,直接按期报研究生院,严格按照《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第一章第五条的相关规定执行。【“未能按期注册又未请假或者虽有请假但未获批准,以及逾期两周不注册或者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完成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关于在学超过学制年限规定的博士的特别提醒

对于2008级定向(委培)及2010级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校预计在2017年6月前要求其完成论文匿名送审,请据此做好论文工作计划。